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换发、补发
一、适用情形
所持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常驻人员。
所持公务护照、公务普通护照损毁、遗失或被盗的因公常驻人员。
**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,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、补照申请。使馆需获得国内原发照机关的通知才有权为申请人办理护照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;
(二)照片2张,具体要求请点击这里。
(三)护照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页、菲律宾签证页、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菲律宾入境验讫章页等);
(四)菲律宾居留证件(如有)原件及复印件。
(五)补发护照需书面说明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情况,内容包括:个人情况,旅居前后经历,在当地居留身份,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地点、经过,护照签发机关、签发时间、护照号码及有效期,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。
三、办理时间及费用
10至15个工作日。免费办理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换发新照后,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;
(二)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,视申请者自动取消申请,证件将被作废销毁,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。
(三)申请人需本人亲自申办。
** 照片要求及申请护照在线预约,请点击这里。